《红楼梦》从抄本到各种活字本和刻本,有清一代,从来没有作者署名。所以,《红楼梦》的作者一直是一个历史之谜。但奇怪的是,如今不论是哪一家出版社出版的《红楼梦》,都赫然署名作者曹雪芹,几乎无一例外。这是什么缘故呢?
原来始作俑者,就是号称“大胆假设,小心求证”的胡适。
胡适为什么把《红楼梦》的作者安到曹雪芹的身上呢?胡适写过一篇《红楼梦考证》,批驳了在此之前的关于《红楼梦》作者的种种猜想,然后提出他自己的观点,即《红楼梦》为曹寅的孙子曹雪芹所作。胡适举出许多的证据,其中最过硬的证据,无外乎三条:第一条是《红楼梦》第一回提到曹雪芹;第二条是袁枚《随园诗话》提到曹雪芹;第三条是有一本诗集当中提到北京的敦敏、敦诚二兄弟认识一位穷困潦倒的文人曹雪芹。
胡适的“考证”技巧是把所有不利于自己的证据,都被当作记载错误而过滤掉,只留下有利于自己的证据,并做以“修正”。实际上是假设大胆,求证比假设更加大胆。
我们来看一看他的三条证据:
第一条《红楼梦》的第一回,记载了若干个作者,第一任作者是“石头”本人,作品叫《石头记》;第二任作者是空空道人,作品叫《情僧录》;第三任作者是东鲁孔梅溪,作品叫《风月宝鉴》;第四任作者是曹雪芹,作品叫《金陵十二钗》。有的版本还加了一个作者吴玉峰,作品叫《红楼梦》。
胡适认为,另外几个人都是假的,但曹雪芹却是真的。
《红楼梦》一开头,就交代了小说的写作原则:真事隐,假语存。所以几任作者的名字都是假名,符合《红楼梦》的写作原则。但为什么其他人都是假的,只留下曹雪芹是真的呢?假设曹雪芹真的是作者,《红楼梦》作为当时的禁书,他把自己真实姓名写到书里,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呢?
退一万步说,曹雪芹真的如此大胆,而且违背写作原则,用了自己的真名,那他所作的事情也不过是“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”,充其量算个编辑而已。
第二条袁枚《随园诗话》提到曹雪芹写过《红楼梦》。但这个曹雪芹,袁枚明确表示,是百年前的一个人物,显然生活在清代初年,并不是胡适认为的与袁枚同时代的人物。
第三条敦敏、敦诚二兄弟认识的那位曹雪芹,根据二人写的悼亡诗,是死于四十岁,时间是甲申年,往回推四十年,我们会发现,这个曹雪芹居然比袁枚还年轻,而且还不到“半生潦倒”的半生,就故去了。
怎么解决这些矛盾呢?胡适的办法是:哥俩记错了,曹雪芹死的时候已经五十岁了。虽然哥俩从没说过这个曹雪芹写过《红楼梦》,但因为他叫曹雪芹,那就是他写的。
袁枚虽然说的是百年前一个叫曹雪芹的人写过《红楼梦》,但没关系,只要把他拉到百年之后,就和北京的这位曹雪芹对上号了,百年穿越,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,所以毫无疑问,北京的这个曹雪芹就是《红楼梦》的作者。
一点也看不出来,胡适的“小心求证”,小心在哪里?
那么,《红楼梦》的作者到底是谁呢?在胡适“考证”之前,以蔡元培为代表的多数学者认为是明朝遗民,出于对前朝的怀念,写了这部小说。这也是《红楼梦》在很长一段时间被当作禁书的原因之一。
这些观点的证据基本停留在《红楼梦》的文本。比如姽婳将军的故事,其实就是明末青州衡王府抵抗清军的影射。再比如,小说里处处体现出朱家王朝的影子:贾宝玉的哥哥叫贾珠,林黛玉的前身是绛珠仙草,那个外国小姐写的诗中有“朱楼梦”,就连曹雪芹披阅《红楼梦》的地方都叫悼红轩。红色为朱,悼红就是悼朱家王朝。胡适说的那个曹雪芹出身于清朝王室的家奴世家,怎么可能还去“悼红”呢?
还有,有人认为,贾宝玉的哥哥叫贾珠,姐姐叫贾元春,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推,贾宝玉的大名很可能叫贾璋。连在一起就是朱元璋。
那么,《红楼梦》作者是明朝遗民可以成为定论吗?从这些证据我们可以看出,与胡适的“考证”一样,这些观点显然是停留在猜想层面,还算不上学术考证。所以,在新的直接证据出现之前,《红楼梦》的作者仍然是一个历史之谜。但把曹雪芹排除在作者之外,倒是可以确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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